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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討人喜歡的25個原則~~
 
1.長相不令人討厭,如果長得不好,就讓自己有才氣;
   如果才氣也沒有,那就總是微笑。
 
2.氣質是關鍵。
   如果時尚學不好,寧願純樸。
 
3.與人握手時,可多握一會兒,真誠寶。
 
4.說話的時候記得常用“我們”開頭。
  不必什麼都用“我”做主語。
 
5.不要向朋友借錢。
 
6.不要強迫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冊。
 
7.與人搭計程車時,請搶先坐在司機旁。
 
8.堅持在背後說別人好話,別擔心這好話傳不到當事人耳朵裏。
 
9.有人在你面前說某人壞話時,你只微笑。
 
10.自己開車時,不要特地停下來和一個騎自行車的同事打招呼。
     人家會以為你在炫耀?
 
11.同事生病時,去探望他。
     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,回家再認真--洗手。
 
12.不要把過去的事全讓人知道。
 
13.尊敬不喜歡你的人。
 
14.對事不對人;或對事無情,對人要有情;或做人第一,做事其次。
 
15.自我批評總能讓人相信,自我表揚則不然。
 
16.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聲。
 
17.不要把別人的好,視為理所當然,要知道感恩。
 
18.別只講不聽,結果亂成一團,要學會聆聽。
 
19.尊重傳達室裏的師傅及清潔阿姨。
 
20.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。
 
21.有時要明知故問:你的鑽戒很貴吧!
     有時,即使想問也不能問,比如:你多大了?
 
22.話多必失,人多的場合少說話。
 
23.把未出口的“不”改成:“這需要時間”、“我儘力”、
“我不確定”、“當我決定後,會給你打電話”…。
 
24.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歡你,那是不可能的,讓大多數人喜歡就是成功的表現。
 
25.當然,自己要喜歡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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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way01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