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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沈玉芬

 

國民年金(簡稱國保)開辦在即,不少民眾誤以為可以自選參加國民年金或勞保,也有人以為一旦參加勞保,以後都不能再參加國保,到底怎麼回事?

 

依規定,有工作的人應強制參加勞保,沒有工作或勞保的人,才需要參加國民年金,二者是不能任意選擇的。

 

也就是說,有勞保的期間就不能重複參加國民年金,但如果勞保中斷,例如尋職待業期間,就會主動被納入國民年金,等到再加入勞保後,國民年金會再主動退保。所以,有工作就參加勞保累計勞保年資;沒有勞保期間則參加國民年金累計國保年資,等到老年退休時,2種年資都可以分別請領給付。

 

在投保薪資方面,勞保有投保薪資高低的差異,最高可以保到4萬3,900元,而國保因為是給沒有工作或勞保的人參加的保險,所以只提供最基礎的保障,投保金額只有1萬7,280 元,相對的給付金額一定也會比較低。

 

至於領取老年給付後,再受僱工作參加勞保的職災保險,是否可以參加國民年金?勞保局表示,只參加勞保職災保險,目前政策規劃傾向於可以再參加國民年金,因此並不影響國民年金加保資格,但仍須等到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訂定公布後才可以確定。

 

【2008-06-18,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電子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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